现金及各类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1、根据财务内部控制原则,会计与出纳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2、凡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必须由会计和出纳分头负责管理。会计负责审核原始凭证及业务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经审核无误后才可填制会计凭证,并交出纳办理收付款。出纳必须对应收、应付款项的金额、对象、支付方式逐一核对、确认审批程序的一致性和完备性,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每一笔已付讫或收到的款项,出纳应根据核对无误的会计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保证每日库存现金和现金日记帐余额相符,在月末调整后,保证银行对帐单与银行日记帐余额相符。

4、财务人员应忠于职守,对现金库存进行经常性的盘点。

5、根据对现金及银行支出实行授权审批和限额审批的管理原则。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超越审批权限的事项和超额审批金额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