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制度

 

1、建立财务分析报告制,定期向主管财政机关、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与中心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2、以中心名义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财务报告应于年终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3、按月、按季、按年编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项目立项、资金使用、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财产物资变动等情况。说明涉及可能使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财务报告以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5、中心总结和评价财务状况及项目运营状况的财务指标包括教育经费实施率指标、机构工作经费耗用率指标、已实施项目的结算或决算比率分析和培训人次、培训岗位的分类比率等指标。

6、定期(季度,年度)召开财务分析会议,重大财务事项及时分析解决。年终财务报告报送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