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办公会议

 

1、主任办公会议由中心主任主持,每月召开两次。会议内容主要为:

①传达贯彻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重要会议精神。

②研究决定中心的重要工作,确定实现年度计划的阶段性目标和具体措施。

③通报慈善教育和慈善助学的有关情况。主要为:新项目的开发;培训基地和合作方的确认;中心组织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慈善教育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慈善助学基金举行助学 金发放仪式和结对助学开展情况;服务社会公益组织和机构的培训与活动等等。

④讨论决定中心的机构设置、人事变动、奖惩等事项。

⑤讨论决定中心内部分配方案。

⑥通报中心的财务状况和资金运作的情况。

⑦讨论决定其他有关的事项

2、出席范围:中心正、副主任以及根据会议内容考虑列席的有关成员。

3、主任办公会议确定专人记录,会议记录保存期为3年。

4、会议记录是否形成主任办公会议纪要由主任决定。对主任办公会议纪要在执行中遇到困难难以实施的,需经主任办公会议复议,并根据新的纪要开展工作。